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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儿找工作钱财被骗,请律师发函成功索回
张勤(化名),男,1958年生,汉族,住西安市户县工业园。谭林,女,1965年生,汉族,住西安市永松路市政府家属院,身份为西安某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。2010年8月25日,经人介绍,张勤与谭林认识。谭林从张勤处收取办理张勤儿子张新(化名)到陕西省国土资源厅上班(事业干部)费用十万元整,并承诺四个月如果办理不成则退款。收款当时,被告在多位朋友在场的情况下,为原告出具收条一张。但时间已经过去一年多并未办理成功,张勤要求返还十万元,谭林置之不理。无奈之下,张勤请求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余伟安律师给予帮助。余律师了解了案件基本事实,就谭林的身份及丈夫身份情况都进行了相应的调查,分析认为谭林不会因为十万元债务因小失大,此事极有可能和平解决。于是,余伟安律师拟定了民事起诉状在雁塔区人民法院立案,并发律师函给谭林,律师函中附带了法院立案凭据。发函一周左右,谭林表示愿意还钱,并随后一周内返还了收取的十万元,雁塔法院传票还未发出,张勤事了撤诉。至此,困扰张勤一年多的事情不到半个月得到完满解决。余伟安律师提醒大家:一、找工作需通过合法途径,切勿盲目轻信他人承诺。二、如果要给介绍人钱财,一定要索要收条或者保存其他凭据,以便发生争议无法维权。三、发生争议后,应尽早找律师咨询,或者请律师出面。有律师专业的法律服务,解决某些疑难问题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。
【余伟安律师工作室案例选】
以上内容由余伟安律师提供,若您案情紧急,找法网建议您致电余伟安律师咨询。